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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BEE01A-2101-2010-00014 | | 主题分类: | 其他公开信息 | 附 加 码: | 000159185/2010-00016 | | 发布机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望海楼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0-07-19 | | 名    称: | 望海楼街十种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 |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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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概 述
内 容 全 文
十种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
全年随时认定,每月月底之前统计上报
1. 工作站报件
2. 上网审核是否做失业登记
3. 若没有做失业登记的,到档案所在地做失业登记
4. 登记入册
5. 审批并加盖公章和人名章
6. 报送劳动局审批(就业援助部)
7. 审批未通过的,证件退回或重新认定
8. 审批通过,签订帮扶协议
9. 录入天津市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管理系统
10.每月底统计报表报送劳动局
望海楼街道办事处
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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