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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BEB04C-0102-2010-00002 BEB04C-0104-2010-00001
主题分类: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附 加 码:
发布机构: 天津市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0-07-27
名    称: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文    号: 主 题 词:

 

内 容 概 述

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内 容 全 文

  

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工作;
2.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5.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
6.负责局退休、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7.承担局法制、安全保卫、信访稳定等工作;
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26296209,传真:26296209。

(二)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
1.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划和建议;
2.拟定全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要点;
3.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和通报区属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6.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7.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报告工作;
8.负责承担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推动区属和驻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0.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袁士臣同志负责综合协调科工作,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程力同志协助袁士臣同志做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6296210。

(三)综合监督管理科
1.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除外)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非煤矿山和30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和30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冶金、建筑、机械制造业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6.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测检验工作;
8.负责组织推动监督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并参与其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10.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袁士臣同志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科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26296210。
(四)危险品监督管理科
1.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证审核、发证工作;
3.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6.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测检验工作;
7.负责全区工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备案、职业危害申报等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企业作业场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行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并参与其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10.负责组织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1.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瑞良同志任危险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负责中小企业科全面工作,负责职业健康、检测检验工作。
联系电话:26296205。
(五)中小企业管理科
1.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300人以下有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300人以下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300人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5.负责对区域内300人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组织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我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培训中介机构;
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域内300人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并参与其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聂志民同志任中小企业科科长,主持中小企业科全面工作,负责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26296211。

(六)河北区安全科学宣传教育中心
1.负责组织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负责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负责协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5.负责组织推动全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我局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7.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程力同志任河北区安全科学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协助袁士臣同志做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6296210